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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您现在的位置:工作动态


关于筹备召开本溪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七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科协,企事业单位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委办发[2008]28号文件《批转市科协关于召开本溪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七次代表大会的请示的通知》要求,本溪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将于今年11月中下旬召开。
即将召开的本溪市科协“七大”,是在全市人民隆重纪念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本溪解放60周年,进一步推进科技兴市战略的重要时刻召开的科技盛会,是全市8万多名科技工作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市科协“七大”,对于进一步团结和组织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壮大钢铁产业、发展医药产业和培育旅游支柱产业三项重点任务,实现倍增提速、再造一个新本溪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召开市科协“七大”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团结、组织和引领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为不断推进本溪的改革开放,加快“三大结构调整”和“沈本一体化”进程,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本溪做出贡献。
按照市委的要求,现将筹备市科协“七大”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议程
1、审议并通过市科协第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总结五年来的工作,提出今后五年市科协工作思路和任务的建议;
2、选举本溪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七届委员会,召开市科协七届一次全委会,选举常委、副主席、主席;
3、表奖本溪市十大科技标兵和优秀科技工作者;
4、听取省科协、市委领导的重要讲话。
二、代表的产生办法
1、代表产生的原则:在党委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有关单位或团体民主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通过所在单位或团体的代表大会或委员会、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尚未成立科协组织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代表由市科协或县(区)科协会同有关部门协商产生。在体现代表性的同时要注意将有创新、有潜力的人才不拘一格地推选上来。
2、代表人数及结构:正式代表350人,占全市科技工作者总数的4.4‰,其中中青年代表要占总数的80%。要加重企业科技人员的比例,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代表和妇女、少数民族代表都要占一定比例。特邀代表30人,为有名望的老科技工作者;对科协工作贡献较大的离退休干部和有关地区、有关部门分管科协和科技工作的党政领导及其他需要特别邀请的代表。特邀代表由市科协会同有关部门协商产生。列席代表为部分未当选代表的科协、学会专(兼)职领导和其他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列席代表人数另定。
3、代表条件: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清正廉洁。在科技工作中学风正派,作风严谨,有成就,有贡献;热爱科协工作,有责任感,有奉献精神。
三、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1、本溪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七届委员会拟设委员71人,占代表总数的20%。
2、委员候选人推选要立足发展和未来,由我市学科带头人、知名科技工作者、科协(学会)专(兼)职干部和部分有专业职务、热心科协工作并主持科协(学会)工作的党政干部以及与科技、科协工作密切相关的市直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委员当中学科带头人、知名科技工作者、科协(学会)专(兼)职干部占总数的90%左右,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占总数的70%以上,妇女、少数民族代表要占一定的比例。
3、委员候选人应从代表中产生,经过民主协商,充分酝酿,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在推选代表的同时酝酿委员候选人,委员候选人要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查同意,与代表同时推荐。
4、第七届委员会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四、几点要求
1、请各县区、企事业单位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按照确定的代表和委员候选人分配名额,认真做好代表和委员候选人的民主协商选举和推荐上报工作。委员候选人占代表名额。
2、代表和委员候选人确定后,请认真填写《本溪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和《本溪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市级学会、科协组织和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查同意后一并上报。
3、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单位抓紧工作,登记表务于2008年10月31日前上报市科协组宣部。联系人:战德平、闫莉。联系电话:2846609、2829171。

附:
1、本溪市科协七大代表、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二○○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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