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生产安全各类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据统计,十五期间我国、我省、我市工矿企业平均每年发生事故分别为: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640起左右,死亡4072人,百万人死亡率3.13;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496余起,死亡99人,百万人死亡率2.36;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1.6起,死亡7人,百万人死亡率4.48。
一、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是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事故,尽管其起因和危险程度不尽相同,但它们都有一些共同特征:是失控的偶然事件,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或是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或环境损害,或者几者兼而有之;发生事故的根源是设备、设施、场所中存在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物品。如2005年1月2日,本溪县田师付镇兆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3名矿工被困井下,下落不明。经市、县矿山救护队及时抢救,被困井下矿工全部脱险。等等事实表明,重大事故造成的危害性既与危险源的性质、数量和监控状况有关,又与应急救援处置是否及时、有效有关。因此,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是全市公共安全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重大危险源是指工业企业活动中危险物品或能量超过临界量的单元(设备、设施或场所)。20世纪80年代以来,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已成为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的重点研究对象之一,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欧盟、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预防重大工业事故的法规和标准。1993年第8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预防重大工业事故的核心要求就是辨识、评价和控制重大危险源或称重大危害设施,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通过国家“八五”、“九五”和“十五”科技攻关课题研究和试点应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重大危险监控项目组提出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重大事故预防体系技术思想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分级管理、监控、制定工厂选址和城市土地使用安全规划政策、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的技术方法。
现有科研成果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为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奠定了技术和法规基础。2000年9月发布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国家标准GB18218-2000),规定了爆炸性物质、易燃物质、活性化学物质和有毒物质等4类、142种物质及其临界量,为辨识重大危险源提供了标准依据和方法;2002年1月9日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重大危险源登记、管理、备案及有关安全距离提出了明确要求。2002年实施的《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为促进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和健全,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决定在辽宁、江苏、福建、广西、甘肃、浙江、重庆等省市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试点工作。此次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范围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等9大类。此项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建立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评价、分级监察管理体系,指导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将建立国家、省、市、区(县)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促进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从2004年开始,通过近半年的普查,我市共确定重大危险源61个。如果不做好监控,将会给我市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重大的隐患。
为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隐患救援体系建设,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三、对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做好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重大事故隐患辨识的确认、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工作,促进我市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2)将安全生产规划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之中,特别是在城区改造规划中应增加安全专项规划和应急救援专项规划内容,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到城市规划、工厂选址、项目设计等源头阶段;
(3)将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城市信息化建设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建立基于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监控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全市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认真借鉴其他城市应急联动系统,进一步提高全市综合应急能力。
(4)建立我市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将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和各级政府业绩考核指标之中,并将公共安全作为现阶段我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5)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公共安全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投入,将公共安全纳入全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大力培养安全科学技术和应急管理人才,依靠安全科学技术提高全市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的能力。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是重大工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其应急救援体系是重大事故预防技术思想的进步,突破了传统的事故隐患治理观念,弥补了隐患治理过程中治标不治本的缺陷。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发展到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等事故预防措施的具体体现。公共安全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多学科、多方面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几年,这项工作受到了普遍关注和重视,缺乏专业人才,技术基础薄弱,必须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强跨学科研究和跨部门协调,以促进全市公共安全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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